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

都市更新 非特效藥

2010-06-25 中國時報【漢寶德】

近來市民所關心的議題似乎是都市更新。在五都選舉逐漸加溫的今天,「都更」勢將成為政治的爭論焦點。究竟政府在大力推動的都市更新對市民有利還是不利呢?實在有釐清的必要。

簡單的了解所謂「都更」,就是市內四、五層超過三十年的老屋,如能得到在面積二千平方公尺以上的街廓內足夠的住戶同意,就可以商請拆除,興建新式大樓。為了鼓勵建商投資,市民積極參與,市政府可給予加倍的容積獎勵,因此原住戶除了可以一坪換一坪住進新式電梯大廈的住宅外,建商也可利用增加的容積賺錢,當然包含他為住戶新建所付出的費用。

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

寫在瑠公圳上的歷史:新店市力行路非列管眷村



與談人:外省台灣人協會會理事長李廣均、徐裕健建築師、台大城鄉所所長夏鑄九教授

1740年,瑠公圳開圳,在大台北流過270個年頭。

1958年,一群沒有配給到軍人宿舍的阿兵哥,沿著瑠公圳一磚一瓦的搭起房屋,開始了力行路的聚落史。當年依軍人婚姻條例,只有年滿28歲的「軍官」才可結婚並配給房屋,居民也在軍方及政府的默認下,自力造屋。1968年,國防部長蔣經國接到陳情信,親自到力行路探視並「口頭承諾」其居住權,居民便在沒有地權及屋契的狀況下安心住下......

去年(2009)因瑠公圳要進行圳道復原、景觀美化,這邊的房子被通知將進行拆除,居民遂成立自救會保護家園。也許有許多人認為這些房子帶來環境的髒亂,應該拆除。我們從規劃的角度來看,在都市演替的快速過程中,必須要去探討在時代背景下所產生的歷史聚落,對我們城市發展的影響,並將之納入設計之中;而非以通通拆除的手段,便宜行事。

台灣是個奠基在淺短歷史的小島,而我們的城市在發展過程中又快速的在失去共同記憶。都市更新應該追求的是創意發展,而創意應奠基於歷史脈落去延伸規劃。我們非常認同縣政府想要復原瑠公圳的想法,但如果只是做表面的景觀美化,那大河之縣的厚度、社區營造的基礎,都將落實在浮根之上,無法永續經營。環境可以整頓、可以改善,但房子被拆掉了、都市紋理改變了,是永遠都找不回來的。

相關故事請看:
台大意識報(瑠公圳特刊)
苦勞網報導:為蓋瑠公圳紀念公園 新店107戶民宅恐將遭拆
新店瑠公圳沿岸居民自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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